(1)出現茶堿毒性跡象或症狀的任何時候
;
(2)喘息症狀持續者
,考慮血藥濃度可能低於治療濃度而擬增加劑量之前
;
(3)給藥後由起始治療到調整至最終劑量時
;
(4)出現新發疾病
、慢性疾病惡化或可能改變茶堿清除率的情況
,需更改治療方案時
;
(5)1歲以下嬰兒茶堿代謝途徑不成熟
,應特別注意劑量並監測血清茶堿濃度(推薦等級B)。
基於血藥濃度為指導的口服茶堿劑量調節參見下表(推薦等級A)
茶堿治療窗較窄限製了在兒科的靜脈使用
,但其口服用藥的安全性以及多途徑藥理學作用使其在異質性明顯的哮喘病等治療領域始終保持有一定的地位
。
靜脈使用茶堿治療哮喘急性發作應該綜合依據臨床征象改善
、警覺不良反應及血藥濃度,平衡地去指導用藥
,以期達到安全而合理使用的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