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可用的國際約定的參考測量程序(不能被稱為一級參考測量程序)和一種或多種用此參考檢測測量定值的國際約定校準物質
,如糖化血紅蛋白
。
2)有可用的國際約定的參考測量程序
,但沒有國際約定的校準物質
。符合這些條件的約有 30 種類型組分的量
,如
:如某些凝血因子
、血細胞(ICSH 參考方法)
、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等
。
3)有可用的一個或多個國際約定的校準物質(用作校準品)及賦值方案
,但沒有國際約定的參考程序
。符合這些條件的約有 300 多種量
,如
:使用世界衛生組織(WHO)國際標準的量(蛋白激素、某些抗體和腫瘤標誌物等)
。
4)既無參考測量程序
,也無校準的參考物質可用
。製造商自行建立“自用”源測量程序和源校準品
,為產品校準品定值
。符合這些條件的約有 300 種組分的量
,如某些腫瘤標誌物和抗體
。